GB2811-2019《头部防护 安全帽》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对比GB2811-2007,GB2811-2019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,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措辞,并删除了部分术语,增加了安全帽的分类,并对部分项目参数进行了修改,以下将针对这些变化进行详述。
新增安全帽分类:安全帽按性能分为普通型(P)和特殊型(T)。安全帽的设计需要针对不同的使用环境。带有电绝缘性能的特殊型安全帽按耐受电压大小分为G级和E级。G级电绝缘测试电压为2200 V,E级电绝缘测试电压为20000 V。针对不同的特殊性能GB2811-2019规定了分类标记。
安全帽分类标记
修改安全帽质量要求:原质量要求:普通安全帽不超过430g,防寒安全帽不超过600g。
现质量要求:特殊性安全帽不应超过600g,普通型安全帽不应超过430g,产品实际质量与标记质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%。
修改佩戴高度要求:原佩戴高度要求:佩戴高度应为80mm~90mm。现佩戴高度要求:≥80mm。
修改通气孔的要求:原通气孔要求:通气孔总面积150mm2~450mm2。现通气孔要求:通气孔总面积不应大于450mm2。
修改耐低温性能预处理要求:原耐低温性能预处理要求:-20℃。现耐低温性能预处理要求:-30℃±2℃。
修改电绝缘性能要求:原电绝缘性能要求:泄露电流不超过1.2mA。现电绝缘性能要求:G级安全帽泄漏电流不应大于3.0 mA;E级安全帽泄漏电流不应大于9.0mA,当测试电压加大至30000 V时,安全帽不应被击穿、发生燃烧现象。
修改防静电性能要求:原防静电性能要求:表面电阻率不大于1×109Ω。现防静电性能要求:表面电阻率应为1×105Ω~1×1010Ω。
修改了永久标识的要求:原永久标识要求:刻印、缝制、铆固标牌、模压或注塑在帽壳上的永久性标志。必须包括:本标准编号;制造厂名;生产日期(年、月);产品名称(由生产厂命名);产品的特殊技术性能(如果有)。现永久标识要求:安全帽的永久标识是指位于产品主体内侧,并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一直保持清晰可辨的标识,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:本标准编号;制造厂名;生产日期(年、月);产品名称(由生产厂命名);产品的分类标记;产品的强制报废期限。
增加了对于耐极高温性能的要求:依照GB2811-2019附录A的要求对安全帽进行(150℃±5℃)的预处理后对安全帽进行冲击与穿刺试验,要求冲击试验传递到头模的力不超过4900N,且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;穿刺试验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,且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。
增加了对于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的要求:将150g±10g的铁熔化至液体状态,将被测样品置于头模上,调整倾倒位置,使得液态金属倾倒点处于安全帽顶部中心半径50mm范围内,一次性倾倒全部液态金属后检查样品状态。样品不得出现后述情况:出现帽壳被穿透的现象;出现大于10mm的损坏变形;帽壳续燃时间大于5s。
以上便是GB2811-2019对于GB2811-2007的变化的大致内容。